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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第30页)

“算了吧。”亚瑟漫不经心地撬开一个罐头盖子,“查尔斯快来了。论打猎,那家伙能让任何人看起来像新手。”

“你提醒我了甜心。”古斯眼前一亮,“也许等这本书写完之后,我们还可以找他合作出本狩猎手册之类的。”

“那你这几天千万管好嘴,小子。”亚瑟压低声音,带着几分坏笑,“先等他坐定了——要是查尔斯铁了心要跑,我们俩再加上因克,都未必追得上他。”

不远处的狗捕捉到自己的名字,立即抬起头张望。然而既没人喊它,也没见着骨头或兔子。因克悻悻地喷了个鼻息,又把下巴搁回了前爪上。

今天这两个人类都没派上什么用场。不过没关系,他们的气味搅在一块,是同一个窝的。窝再不济,也是自己的窝。

因克舔舔爪子,目光落在跳跃的篝火上。明天,也许还能追到一只兔子。

110?新书·上

◎两个自以为瞒得很好的傻瓜。◎

在早年的美国,黑人的命运如牲畜般被人操控。驱使,买卖,配种,生死全凭主人心意。

至于这片土地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在那些扛着枪炮、高喊文明的拓荒者眼中,也不过是碍事的阻碍、待铲除的杂草。所谓的文明,便是要将他们屠戮殆尽。

查尔斯·史密斯,就诞生在这双重绞索之下。他的父亲,是身负镣铐的黑牲口;他的母亲,则是被枪炮与谎言驱离故土的原住民。他体内流淌的,是这世界最不被承认的血:

白人老爷鄙夷他,认为他血统卑贱;一些黑人群体排斥他,嫌弃他不够纯粹;就连部分印第安部落,也因他的另一半血统而心存戒备。

查尔斯学会了小心翼翼地生存,总是坐在人群的边缘,静静观察,很少开口。能活到现在,靠的大半是运气和谨慎。

他见过许多人倒在路上,也见过好心人刻意避开他的目光。但达奇·范德林德是不同的——至少在查尔斯的记忆里,那时候的达奇确实不同。

达奇会搭着他的肩膀,称他为兄弟;达奇说的是劫富济贫的道理——从那些坐拥万贯家财、剥削穷人的富豪手里抢钱,用来接济那些在泥地里为了几个铜板拼命的可怜人,救下那些因为偷只鸡就要被绞死的孩子,帮助走投无路的女人。

达奇的帮派有着朴素的信念。他们确实也做着偷抢的勾当,但达奇总有答案,总有计划,总能描绘出一个更好的未来。众人追随达奇,如同追逐寒冬里最后那缕微光。

可渐渐地,日子开始变了。偷马卖牛的钱不再够用,要抢小镇银行;洗劫小银行后犹嫌不足,还有火车,邮轮,乃至招惹那些武装精良、人多势众的私家大公司……

达奇的嘴里,也渐次冒出些新词:“必要的牺牲”,“为了更大的目标”,以及一个被愈发频繁提及的地名,一个谁都没去过的地方:塔希堤。

有时候查尔斯觉得,这个男人已经不再如往日、如声称那般,将所有人当家人看待了。现在的达奇,更像是把他们当成了可以随意下注的筹码。

讽刺的是,即便看穿了这点,可环顾四周,除了范德林德帮这艘不知何时沉没的独木舟,哪里还有能容纳“杂种”、“黑鬼”和“红皮野人”的去处?

然后,在克莱蒙斯岬,在那个湖水拍岸、阳光炽热的午后,亚瑟带回一个新人。又或者说,一位客人。

那是个衣着极体面的年轻人——一身足以招致抢劫的体面行头,西部的靴子,外加一副在这片原野上几乎绝迹的整洁气质。他身上有种难以言喻的平静,透着股书卷气,眼神却又像极了一只正在盘算着什么的鹰。

年轻人自称是药剂师。也许是真的。那双手很稳,动作也专业,不像临时学来糊弄人的把戏。无神论者?少见,但无关紧要。

真正让查尔斯注意的,是连他这样惯于对一切保持距离的人,也很难对古斯的话语无动于衷。

达奇喜欢用那些宏大的词汇,谈论理想、自由、正义,让人觉得自己正在参与一项伟大事业,还能得来不俗回报。查尔斯早已习惯这种感染力,习惯从那些激昂的手势和言辞中寻找归属。

但古斯不同。他的措辞甚至比达奇更考究,十足的东部读书人腔调,可说到最后,却像是在盘点账本——一项项核算,讲如何在这片土地上立足、生存,甚至活得体面。

更奇怪的是亚瑟。

查尔斯见过亚瑟和女人相处的样子——有时候表现得像个绅士,大多数时候都会搞砸;也见过亚瑟和兄弟们在一起——轻松、粗鲁,偶尔为证明什么做些蠢事。但此刻,亚瑟身上有种查尔斯从未见过的情状。

那不是紧张,亦非放松,而是某种……古怪又警觉的满足。仿佛一头伪装成猎犬出门的灰狼,终于将新结识的人类朋友引荐给族群。既暗自得意,又本能地提防,生怕任何一方惹出乱子。

还有外表。那相当刻意的胡茬长度从某一天起就再没变过,那件新外套意外地和古斯的同款不同色,连靴子都擦得能反光。这一切组合起来,总让查尔斯想起印第安部落里求偶的勇士,将最好的羽毛插在头上,拿最鲜艳的颜料涂抹脸庞。

罗兹镇的空气对任何肤色不够“干净”的人都充满恶意。无论是镇上那些自以为是的白人绅士,还是蜷缩在酒馆角落的小角色,投向他的目光都像在看某种令人作呕的秽物。

达奇要求帮派成员不能在罗兹惹事,查尔斯不打算违反,也不愿意一直依靠帮派过活。于是,他和蓝尼一起进了城,径直去了亚瑟的住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亚瑟和古斯的住处。

没有任何挑剔或审视,工作在第一天便降临:卖药、记账、处理麻烦、照顾狗和马。蓝尼适应得更快,跑腿推销的收入很快超过了他。没有激情演讲,没有大道理,事情干完,钱拿到手,其余一概无需多想。

每一天都这样周而复始,看似平凡,又有种说不清的安稳。

但,这份平静里,总夹杂着一丝挥之不去的不对劲。

这是个对深肤色充满恶意的世界,读懂他人的情绪和意图是生存的必需品。查尔斯很快确认,古斯看他和蓝尼的眼神是看“人”的,这没问题。然而,每次对上亚瑟这个真正的“正常人”,这年轻人的神情却更专注。

那不像是兄弟间的平稳,也不像是看生意搭档——哪怕他俩都这么说。那更接近于某种欣赏……某种专注,乃至喜爱。

而亚瑟,这个出了名脾气硬的枪手,对此从无半分不自在或恼怒。相反。亚瑟会撸起袖子擦汗,伸个懒腰,或者起身去拿什么东西——路线总会恰好经过古斯身边。

甚至,在以为自己没被注意时,当古斯专注于别的事情,亚瑟还会悄悄回望。他的目光会在古斯与他人交谈时停留在对方脸上,在那年轻人鼓捣玻璃瓶子时,注意那些有力的手指。他沉默着,静静看一会儿,嘴角微不可察地一动,才将视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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