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要在这里,我必须要在这里。
理查德想。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名为布鲁斯韦恩的男人到底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看到他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生出亲近的感觉。
但是那不重要。
他的确是这一批利爪之中最杰出的那一个,无限接近人类,有自己的思维和逻辑。
他或许确实是不明白很多事情,但他总是知道他要做什么,就好像他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不会破茧,却仍旧固执的怀抱着他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是什么的执念在坚持一样。
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现在到底算是什么。
他不在乎自己的所谓安全,也根本不在乎什么合适不合适。
因为理查德格雷森在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了。
是那些坚持,是那些痛苦但是不肯放手,是那些远比永远看不到尽头的黑暗更加恐惧的东西,是那些被遗忘了但是仍旧在灵魂深处闪光的宝石,是那终于能填补他心脏的巨大空洞的存在……
如此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就好像在很早之前,在他苏醒之前,在他还曾经是一个人类的时候,就已经铭刻在他的灵魂里,成为了一种绝对的本能。
——他不要走。
孩子也好,工具人也好,甚至是炮灰也可以,无论如何他不想留这个黑漆漆的家伙一个人站在这里。
“我想留下。”
不管合不合适,不管有什么样的结果。
“反正人们总是有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大人们很多时候都不够坦诚,所以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是吗?”
“但是没关系,小孩子不用想那么多。”
迪克笑了:“你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这就够了。”
“我不会接受什么别的家庭的,我知道克拉克是超人,知道这里是堪萨斯,是斯莫维尔,是肯特农场,所以就算我离开了这里,到了别的什么人的家里,我一定还会千方百计的回到这里来。”
“然后我也总有一天会知道你的身份,知道你是谁,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会去找你。”他说。
“我会蹲在你家门口,蹲在你上班的地方,不会过分打扰你,但每天和你打招呼,直到你承认你爱我,你需要我,你会带我回家,你会让我喊你爸爸。”
“我从来都不要什么合适不合适,我也一点都不想知道你说的我不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或者说是什么都无所谓,他不在乎,一点都不。
就好像他忍耐过漫长的空洞和痛苦,就像他在无数的字条中选择了这个名字一样。
他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想留在这里,想留在这个名为布鲁斯的男人身边。
因为他是理查德格雷森,是从漫长的黑暗中挣扎出来捧着火光终于找到了家的怪物,是一个想要拥抱父亲的孩子。
这就是他自己的选择。
就连布鲁斯自己也不能阻止他。
第64章第64章
64
迪克被留下了。
在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被送走的情况下。
这实在不是什么难以去预测的事情,毕竟迪克实在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这大概就是一位标准的领袖级别策略大师带孩子带出来的效果,反正迪克倔起来的时候别说八匹马,顶着卡尔的死亡视线,他照样敢往猛了干。
不想我留下?
那你把我送走呗,反正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一定回来,你布鲁斯韦恩又不能二十四小时盯着我不让我来对吧。
白天能过来就白天过来,夜里能过来就夜里过来,哥谭危险?哈哈,说的他好像很害怕一样,大不了剁碎了重新再长,他才不怕。
虽然不知道从哪里借鉴来的经验,但迪克感觉布鲁斯绝对就吃这套。
他有绝对的自信。
因为感情就是这样,都说先爱上的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