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俞琛的脚步一滞,慢慢地,他垂下眼睫。
“你好,岚姐姐。”夏迩轻声打了个招呼,程微岚朝他挤出一抹苍白的笑容。
“你好,迩迩。”
夏迩转头看向赵俞琛,问:“我可以去买一个烤红薯吗?”
“当然。”
“好诶!”夏迩欢呼一声,松开了赵俞琛的手。
“买好了在路边等我。”
“好!”
夏迩冲他一笑,再冲程微岚笑了笑,便快步离开。
其实他并不想买烤红薯,一个要七八块钱,他已经买了栗子便不再舍得花钱,可他知道,一个借口以这样的价位拿下,很值当。
赵俞琛的垂眸,让夏迩瞬间了然。
程微岚抬眼,将目光从路面落到眼前沉默的男人身上。至今她都颇觉戏谑,尽管是在上海这样一个开放的国际化都市,当自己深爱的男人爱上另外一个男人的时候,就连她这样先锋的女性都觉得匪夷所思。
就像谢遥说的,喜欢的是个女人,她还能接受。
当然,她对那个爱穿女装的小孩没有意见,甚至有几分喜爱,但这并不重要,一年前她当上了合伙人之后便更加确信,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但有些事情,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
“你不像个男人。”程微岚看着赵俞琛,这个好像做错事,不敢面对自己的男人。
她又说了一遍,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就像在法庭上一样。
“赵俞琛,你不像个男人。”
“也许吧……”赵俞琛无言以对。
“就算想要了结一段关系,也得亲口当面说出来,叫第三方代话算什么男人。赵俞琛,你也有不敢面对的时刻吗?”
赵俞琛苦涩一笑,“我……不敢面对的,有很多。”
“所以你拼了命地去建你的房子,找了个小男孩谈恋爱?”
赵俞琛抬眼,道:“对前者我并不否认,可夏迩,不是因为不敢面对,而是因为爱。”
“你真的爱他?”
“爱,我很确定。”
“那你有爱过我吗?”
赵俞琛语塞,年少的回忆太过久远,他无法否认对程微岚的心动,也无法忽视自己在牢狱里对她那濒死般的思恋,可那是爱吗?
曾经的赵俞琛,有着大好的时光,无限明媚的未来,拥有爱情是多么理所应当,可以去爱人,也可以被人爱,这是世俗里优秀的人才配享的殊荣。
扪心自问,他知道自己爱过。
是的,爱过,没什么抵赖的,可人一辈子,不会只爱一个人。
现在这颗千疮百孔的心,已经被另外一个人捧在手里,吹着气,说别痛。在尘埃里,在地沟里,在这个社会的边缘,被呵护着,被珍视着。
瑟然一笑,赵俞琛看向了程微岚。
“小岚,你为什么会来佘山?是因为以前新年的时候,我总爱来这里吗?”
程微岚眼眸颤动,低声说:“是……”
“那时我认为,和心爱的人爬山,一步一步登高,去看辽阔的风景是件很浪漫的事,大三的时候,我和你来过,那时,我心里是有你的。那时师姐说要一起创业,我就在想,创业就像登山,我身边,是不能没有你的。”
“……”
“后来出事后,我再也没来过这里,我心甘情愿地在泥灰里过一辈子。可是那天做了手术醒来,看到了床边的夏迩,那一刻,我突然想和他一起来,我知道,是因为我爱上他了,我爱上了他,就想让他过好日子,只是我现在,已无力去保证那好日子能到什么的程度。”
顿了顿,赵俞琛听见自己的声音颤抖了,“你知道、你知道我的家乡,那里群山连绵,山高入云,以前你常说想去,我便爽快答应带你去,那里的山,海拔近千米,都是悬崖峭壁,那时我就有这个心气,我还想和你去爬那样的高山。可如今……如今我已然沦落至此,所谓的挣扎,也只不过是爬上这低矮的佘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