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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第2页)

“老人”突然激动起来:“我叫你看看我长什么样子好不好?”

宁茸一面吃饭一面点头。

昏暗的灯光下,眼前的人脱了外衣,露出里头不符合老人年龄的细腻皮肤来,浑身的骨头卡啦作响,把皮肉越撑越壮,等到宁茸眼见着这低矮佝偻的老人快速成长到蹲在地上也比靠着墙壁坐着的他高出半个身子时,已经完全被笼罩在这人身影中,这身子已与面容极度不符的老人从下裤袋子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往脖子上抹了一圈,顺势把那层假面皮撕了下来。

便露出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庞来。

星眼长眉,鼻高庭阔,薄唇含朱,春风含笑的看着他,不可自拔。

这是宁茸从他一进来就知道的事,他的眼神没离开自己身上,非但没有一丝邪念杀意,有的都是心疼、痴迷之类等柔和的、不伤人、却只困扰自己的东西。

白风心中忐忑,真皮肉是会脸红的,问他:“俊么?你喜欢吗?相公?”

宁茸已慢慢想过来,如今见到他眉眼面容,更从一些熟悉之处完全笃定,他是小凤!

小媳妇儿原来是个男子!

突觉心中拧巴的很,不是讨厌男人,只是一直喜欢的是那个粘人胆小的小凤,如今小凤的身影跟这比他高壮的男子重合,只让他觉得无比生疏陌生,因为这生疏陌生,又是在这样的境况下,他与被绑架的区别就是他没有被绑着,更生出来一丝厌恶,两分被骗的烦躁。

被骗,他最讨厌被人骗了,他总是被人骗……

白风又问他:“怕不怕?觉不觉得我是个怪物?”

宁茸心想,我连秦炎都不怕了,还能怕你?暗暗摸了摸胸口,衣裳没给他换,还是出门时那一身姜黄色袄儿,兔子玉牌还在胸口挂着,那狼骨哨子也在里头戴着,笑着摇了摇头。

白风可太心虚了。

一个宝贝摸啊摸,亲啊亲,有空就要抓在手里吻一吻,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也喜欢的不得了,理智告诉自己不能拿,但是太过喜欢是原罪,人的贪婪是原罪,只要有机会,谁受得了那个诱惑,不想把它无声无息的偷走据为己有。

也知道自己卑鄙邪恶,人家本来就是都统府千娇万宠的小公子,自己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把人家从都统府里偷出来,往后要是成了,还要跟他过那漂泊无定,隐姓埋名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的日子,就算自己竭尽本事来宠爱呵护他,还能比得上人家以前的生活?白凤怪自己没出息,明明想好,好好的弄他几回,弄够了本儿,往后日子里就不惦记了,只当一场露水情缘,那都统府不是能长久待的地方,迟早把命都折在那里,谁想,越跟他亲热,日子一天一天过,就越是舍不得,越是贪得无厌,终究狠不下心放下,铤而走险了一回。

诱惑人家,像人贩子哄小孩儿,明明自己已经把事情做出来了,已经决定了,还跟人家商量的语气:“说真的,跟我走罢,我带你出去玩儿,往后天高海阔,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不拘着你,真的,想去哪儿我就带你去哪儿。”

一个浪荡江湖的“穷小子”,起码对于宁大将军的小公子,他是个实打实的穷小子,能够引诱他千娇万贵的心上人的就只有可贵的自由。

又反思了一下自己,保证说:“我以后再也不那样狠的弄了?真的,不会再叫你尿不出来!”

有些不好意思,笑道:“那会儿不是以为一辈子再也不见了么,以后绝不会了!”

“咱们就细水长流的过日子,我一定对你好,你说什么是什么!”

他尽力说自己这里能给到的好处,怎么说都觉得苍白:“你跟我走,我绝不会逼你写字上学,我知道,你讨厌写字对不?”

“咱们呢,以后就专管整日游山玩水,我带你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做一对江湖上神仙眷侣,岂不快哉!”

宁茸吃了半碗就放下了,他已被养娇了,白风怎能不知道,却自顾一把抱住,一厢情愿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愿意了!”

他根本不用人回答他,他没那个自信,又自顾拉着软手软脚的宁茸按住,两人一块儿向西方磕了四个头,白风把双掌合住,往上天道:“娘,弟弟,我找下媳妇儿了,孩儿偷了小半辈子,终于给自己偷下个媳妇儿,他俊的很,也好的很,是大将军的宝贝儿子,以后别操心我了,我俩好好过日子,哪一日儿子死在别个手上,咱们黄泉再聚,下辈子还是一家子!”

宁茸也说不了话,就任他摆弄,听他胡说。

白风又把人拉起来好生放在被中,想他那老窝八成已经被端了,但还有些钱财在那里埋着,若以后要把这块宝贝疙瘩养着,少不得要花费些,于是又跟宁茸说:“只要能让老子找到机会出城,等着罢,你家那看门狗封不了一辈子,顶多还有两天,让老子找到机会带你出去,到时候,我们先去黥南,去那里弄了钱来,往后你想去哪儿,你就跟相公说,相公带你去。”

宁茸听见“黥南”两字,定定看住他,把被下暗暗摸着衣裳里头狼骨哨子的手松了。

白风又叫他看得心猿意马,抱住在嘴上亲了个响,仿佛此刻已能看到以后神仙般的日子,激动道:“我是没家没亲的人了,往后你在哪儿,哪儿就是我家!”

“对了,若是我那倒霉的大哥还没死的话,还可以叫上他,咱仨一起过日子!”

“哈哈,想想就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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