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弓箭兵射出一支骨箭,精准地刺入一只野兔子的肚腹中。
“好箭法。”
看著野兔挣扎几下便失去了生机,林恩在一旁讚嘆道。
“谢谢领主大人夸奖。”
那位弓箭兵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头,便一路小跑去把兔子捡起来,心中有些愉快。
这箭没拿来射哥布林,没想到又回归了老本行。
他原先以为今早会进行丛林行军训练,没想到看到兔子之后,领主大人却是让他们出手了。
这根本不像训练,难道是领主大人找个理由让他们休息两天?
胡算乱想著,他捡起兔子跑到林恩身边。
林恩拿过弓箭兵手里的木弓与骨箭,细细打量几分,
“这个组合性能不错,看起来在三十米距离內都能有效杀伤。”
“以后你们的猎获都把骨头跟筋带收集起来,倒是可以让匠作坊多做一些。”
弓箭兵们纷纷应承下来,刚走没几步,很快又发现了一只野兔子。
一位弓箭兵搭弓便射。
“你也是好箭法。”
林恩同样不吝讚嘆,但下一刻却是抬手止住了他的步子,而是俯下身去,向著小猞猁扬了扬手势,
“去把兔子捡回来。”
小猞猁愣了一下,旋即立马快速跃出,犹如一抹白色的闪电,顷刻间便到了死兔子的面前。
然而,正当它要下口叼起来的时候,却是犹如嗅到了什么陌生的气味,立马朝著面前的草丛发出一声稍显稚嫩的低吼。
“喵呜。”
隨行的一位骑士察觉到不对劲,当即走向前去。
当他用长剑拨开眼前的草木时,顿时怔了怔,话音惊讶,
“领主大人,这里有个人!”
“好像。。。。。。好像还有气!”
林恩闻言身形一顿,面色平静地走过去。
他凝视著斜趴在地上的皮衣人影片刻,指尖凝聚起一道温和的自然魔力,將她的身躯包裹起来,
“带回领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