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洛娇拎起沾了血的巴掌,满脸嫌弃的抖掉蚊子尸体,挠了挠白嫩嫩的小腿,上面鼓起几个红肿的包。
她忍不住望向身侧。
沈昭华一身白衬衫长裤,露出的脚踝手腕,却没有任何蚊子觊觎。
洛娇:“……”
淦!
好羡慕啊!
沈昭华看了她一眼,忽然撩起衣袖和裤腿,朝她伸出手:“过来。”
洛娇被他一把拉进怀里,被身后隔着衬衫的薄薄肌肉烫红了脸。
旋即,她眼睁睁看着一只蚊子,晃晃悠悠地落在沈昭华手臂上,细细的前爪兴奋的搓了搓,“噗”的将针管插进皮肤里。
然后下一秒——
它忽然全身一僵,六脚朝天,细细的腿挣扎了一会儿,嗝屁了。
洛娇:“…
…”
洛娇:???
卧槽!
你是什么行走的人型杀虫剂吗?
太毒了吧?!
沈昭华低头望着,忽然轻笑了一声:“以前奇怪的东西吃多了,就变成这样了。”
洛娇:“……”
是个狼人。
她忽然想起来什么重要的事情,脸色一变,惊恐的盯向他:“等等,你除了血液,其他地方不会……”
沈朝华罕见的迟疑了:“这……不清楚。”
洛娇:!!!
沃日!
那咱俩不可描述的时候,娇娇岂不是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这是什么人间恐怖故事?!
也太吓人了吧!
沈昭华顿了顿,忽然道:“没关系,等回去后,用天山的灵泉水泡一泡,可以驱百毒。”
洛娇目露狐疑,满脸写着不信:“天山?灵泉水?”
“……”
沈昭华沉默了片刻,认真凝视着她:“我真的有一座山。”
洛娇“唰唰”点头,很不走心的表示她知道了,无意间一扭头,忽然乍乍呼呼地叫起来:“沈昭华你快看!”
他一顿,转身望去。
天边跃出一线金芒,光辉灿烂,红日升出地面,在大地上撒下一片金灿灿的光辉。
耳边传来女孩子的喃喃声:“真美呀。”
沈昭华面朝着日出的方向,视线却落在她的身上,一头微卷的金棕色长发披拂而下,闪烁着碎金般的光,好像比日光更加耀眼灿烂。
他唇角微微勾起,轻声道:“嗯。”
时间好像过得很快,转眼便半个月过去,就在洛娇尝试第23次自制菜肴后,她收到了一张请帖。
是王锵锵和周甜甜的订婚宴。